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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09:23
来源:本站
重庆市慈善总会关于基金注销的公告
(第三批)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专项基金清理和规范化运作的统一要求,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民政部业务主管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47 号)》以及我会《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会按要求注销一批基金,现将注销基金名单公告如下:
1.永久基金
2.爱德华慈善医疗救助基金
3.海联基金
4.重晚慈善爱心基金
5.晨报阳光基金
6.乡村教师援助基金
7.瑰宝爱心基金
8.LP9爱心基金
9.重庆大轰炸受害人救助慈善基金
10.蓝洋金融慈善爱心基金
11.然怡轩微慈善基金
12.乡情慈善基金
13.渝安慈善基金
14.融创爱心基金
15.中康德众医院慈善爱心基金
16.巾帼创业慈善公益基金
17.清华五道口CEO首金班援建希望小学公益基金
18.临时救助基金
19.蓝蝶爱心基金项目
20.退役军人公益基金
请上述基金设立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我会联系,重新签订合作协议,我会将原基金的资金注入到新的冠名基金中;如不再重新签订协议,上述基金设立方须在30日内确定剩余资金用途并使用,否则我会有权在本公告发布30日后直接将基金剩余资金用于其他公益慈善项目。
基金注销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以该基金名义开展宣传和活动。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3-63603966